《风景名胜区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昨日,我省召开《风景名胜区条例》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条例》规定,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禁止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
根据《条例》,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方案应当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准。
《条例》规定,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不得擅自修改。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记者 斯茅庚
字号: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06-11-05 12:43 作者: 3X4S.net 来源: 湖南红网 查看: 157次
《风景名胜区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昨日,我省召开《风景名胜区条例》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条例》规定,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禁止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
根据《条例》,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方案应当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准。
《条例》规定,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不得擅自修改。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记者 斯茅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