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空间景观规划
为保护太平街历史街区以传统居住街坊和历史商业街道为特色的历史街区空间景观特色,规划加强其居住街坊和商业街道相结合的街区特征,构筑历史街区的开放空间系统和标志景观系统。
29.空间景观规划内容
整个历史街区的风貌景观规划为六片五类:传统民居建筑风貌区、传统商业建筑风貌区、传统建筑风貌再造区、传统园林风貌展示区、麻石古街风貌展示区。
保护强化太平街、金线街、西牌楼的商业景观特色,规划太平街为传统零售商业风貌轴、西牌楼为传统餐饮服务风貌轴、金线街为传统商业居住风貌轴。
强化历史街区的入口标志空间,保护街区内部的标志性景观。在西牌楼东口与三泰街交接处恢复原有的明藩王府西牌楼,孚嘉巷西巷口复原太平门,马家巷和金线街的街巷口建坊门,太平街南、北入口建设广场空间,作为历史街区标志性入口。街区内部利用救火会旧址建设“文夕”大火纪念广场,突出朱昌琳故居和贾谊故宅作为街区内部的标志性游览景观特征。
第十章:建筑保护与更新模式
30. 保护更新模式
建筑的保护与更新模式规划是本着保护太平街历史街区风貌和传统空间格局的要求,充分考虑现状和可操作性的原则,按建筑的等级分类及其质量、风貌等的综合调查评估,对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建(构)筑物提出分级保护和整治的方式措施:
修缮:针对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对其残缺损坏的部分进行修补,对文物整体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原则是修旧如故、只修不建。具体办法参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办法。
修护:针对优秀历史建筑,对其进行不改变外观特征和内部结构格局的修理维护,其使用性质的改变需报上级政府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方能进行。
改善:对一般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进行不改变其外观特征的维护、改建活动。
整修:针对一般建筑中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和环境要素进行的改建活动。
暂留:针对质量较好,但与古镇风貌冲突很大且不处于核心风貌保护区的紫线范围内的一般建筑,由于经济社会原因而暂时无法更新拆除的,暂时保留,建议远期更新拆除。
拆除:针对风貌极差、质量极差的一般建筑,或该建筑原址曾经有重要的古迹遗址,则根据规划需要将其拆除,进行新的建设活动或对古遗迹进行复建,或开辟为绿化及开敞空间。
对文物建筑(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优秀历史建筑、一般历史建筑、一般建筑、障碍建筑等相对应的保护和整治措施列表如下:
附表:保护与整治策略表
类型 | 文物建筑 | 优秀历史建筑 | 一般历史建筑 | 一般建筑 | 障碍建筑 |
保护与整治 | 修缮 | 修护 | 改善 | 整修 | 暂留、拆除 |
附表:核心保护区范围内的保护与整治模式
保护与整治 | 修缮 | 修护 | 改善 | 整修 | 暂留 | 拆除 |
基底面积M2 | 1309 | 5812 | 6278 | 10464 | 883 | 8304 |
比例% | 3.96% | 17.59% | 19.00% | 31.66% | 2.67% | 25.12% |
附表:建设控制地带内的保护与整治模式
保护与整治 | 修缮 | 修护 | 改善 | 整修 | 暂留 | 拆除 |
基底面积M2 | 1309 | 5812 | 6519 | 13063 | 18051 | 27109 |
比例% | 1.82% | 8.09% | 9.07% | 18.18% | 25.12% | 37.7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