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地块控制规划
37. 地块控制规划指标
为了更加有效的对历史街区内的传统建筑与空间进行保护和对新建设进行积极引导,特将整个历史街区划分为五大地块26个小地块,从六个方面进行控制引导:土地利用(主导性质与内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风貌意向。各地块的规划控制指标见下表。
第十五章:建设时序规划
38. 建设时序规划原则
为了协调太平街历史街区保护与居民生活及旅游发展的关系,需要遵循“全面规划,分期实施,保护先行,旅游跟进”的原则,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历史街区的历史保护实施和居民生活及旅游设施建设。
分期建设共分四个阶段:近期建设(至2006年末),中期建设(至2008年),远期建设(至2012年)。
39.建设内容
39.1 近期建设内容
近期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太平街历史街区规划区内基础设施(道路、给水、排水、电力、电讯、消防、市政小品)的全面建设和改造;对街区内的一个文物保护单位、五处不可移动文物、一处历史建筑保护单位按文物保护单位的要求建立保护机制;对太平街进行街道立面整治,对沿太平街的优秀历史建筑进行维护修缮;完成太平街南、北入口节点的建设;开始进行金线街两侧的传统民俗展示区开发建设。
39.2 中期建设内容
中期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对规划确定的全部36处优秀历史建筑进行保护与修缮;对历史街区保护区范围内的传统居住建筑进行改善,以提高居民的居住生活质量;完成西牌楼的街道立面整治,孚嘉巷西入口节点、西牌楼入口节点的建设;结合文化创意区、传统园林居住区的建设启动,完善街区内的绿化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39.3 远期建设内容
远期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对历史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进行风貌协调和整治;对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和历史街区保护区范围内的大型障碍建筑进行整治改造;历史街区的居住及配套设施的全面改善;完成文化创意区和传统民俗展示区的建设开发;整个历史街区保护和居民生活及旅游发展的整体系统完善。
具体见建设时序规划图。
第十六章:规划实施的政策建议
规划的实施作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整治的重要一环,离不开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合理的政策引导不仅是历史街区规划的实施和管理能够顺利进行的保证,还有助于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保护的重点上,并吸引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历史街区的保护和发展上来。
历史街区保护是公益性行为,而非开发性行为,政府政策的制订和实施必须以此作为出发点。政府政策主要包括行政政策、法律政策和经济政策三种。
40.规划实施的政策内容
40.1 行政政策
政府要成立专门的历史街区保护机构-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历史街区的保护和建设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制订历史街区保护和建设的完善制度和程序。政府部门要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历史街区保护的重要性,逐步形成全社会对历史街区保护意义和价值的共同认识,鼓励公众参与历史街区的保护工作。
40.2 法律政策
强化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法律法规性质,对于违反规划进行开发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是明确的处罚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和制止破坏、损坏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行为。
40.3 经济政策
经济政策主要涉及到对历史保护资金的募集和应用,及对历史街区内涉及到房屋产权的经济行为的政策引导。其政策有以下几条:
1.利用国家财政性拨款、地方财政性拨款、集体单位、社会赞助、区市级政府与行政调拨、居民筹款等资金,设立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历史街区内文物建筑和重要历史建筑的修缮整治,改善历史街区内的生活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对保护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2.对于历史街区的开发建设中符合历史街区保护规划规定的开发强度和开发项目及建设风貌要求的开发主体可以给予贷款利率和开发补偿的优惠政策。
3.针对居住人口密集的历史街区以及重要历史地段、历史街道的保护与整治,设立专门的低利率贷款,给整治房屋的户主,用于房屋的整治与维修。尽量考虑保留老住户,对私房居民,鼓励自己维修,政府进行补贴。对无力自修的居民,则考虑收购或置换房产,使人口外迁。
